全国美术书法考级公正性、权威性与证书发放
1、公正性、权威性
(1)所有考官必须具备文化部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领导小组批准、由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监制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官资格证书》;
(2)所有监考官必须具备文化部文化部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监制的《全国美术考级监考官资格证书》;
(3)全国美术书法考级浙江统一考试一律实行现场考试形式,各分考场同时、同步进行;
(4)所有考生自备的考试用纸必须在考场总入口处,经监考官检查后加盖“考级专用章”,考试结束后,上交加盖有“考级专用章”的试卷;
(5)全国美术书法考级浙江统一考试试卷统一送(寄)至文化部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由其相关考官统一评定;
(6)统一发放经过监制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注意:个别硬笔书法、软笔书法、国画考生因未落款或用印大小不符或使用电脑章而被降级者,望此类考生在以后考试中注意修正。
2、证书发放
文化部全国美术书法考级中心自浙江美术考级结束之日起60天内将发放美术考级证书的名单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浙江委员会自收到美术考级证书后5日内复核完毕,15日内发放至考生。但因评审原则按全国各考区试卷报送的先后次序等原因可能会造成评审工作的延迟与证书发放的延后,届时请广大考生耐心等待。
文化部全国美术书法考级浙江委员会
2012年6月